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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来深参保 可享同等社保待遇

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7-02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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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来深参保 可享同等社保待遇

(港澳居民来深参保 可享同等社保待遇)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月16日讯(深圳商报记者钟鸿冰)为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保障港澳居民在内地的社保权益,深圳不断推进在深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享有同等社保待遇。目前,在深圳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居民可以参加社保,享受同等的财政补贴和社保待遇。据了解,参保范围包括在内地(大陆)单位就业、个体工商经营、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等各种形式的就业人员,及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居民。港澳籍职工在深圳企业任职的,用人单位可通过深圳市社保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为港澳籍职工申报参保登记,秒批办结。港澳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一是通过深圳社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材料,全流程办理参保登记。二是前往就近的深圳社保经办机构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三是在中银(香港)指定网点通过社保跨境服务通申报。在深圳市居住但未就业的港澳居民,除前三种方式可办理参保外,还可前往前海港澳e站通“跨境”申报。深圳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深就业的港澳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时,可在深圳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至上年度广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幅度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在深未就业的港澳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按照深圳市现行政策规定,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政府财政根据不同档次进行补贴。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参加深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申请继续逐年缴费,且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缴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港澳居民如需咨询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可拨打咨询,也可登录网站(

  或者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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