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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部门联合下发就业“十一条”,干货多了两个关键字,保障性租赁房进校

栏目:应届生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3-1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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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1部门联合下发就业“十一条”,干货多了两个关键字,保障性租赁房进校

(上海11部门联合下发就业“十一条”,干货多了两个关键字,保障性租赁房进校)

  2022年,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首破千万大关,规模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今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共22.7万人,较去年增加2万人,增量也是5年来最多,应届生就业仍面临着很大压力。

  为此,包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在内,沪上11个相关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带来干货满满的“十一条”。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落户分两批受理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首发,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874万人,上海高校应届生也不到20万人。当年,考虑到经济下行压力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高校就业季迎来了更加严峻挑战。是年2月,上海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联合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做好2020届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针对五大方面推出16条举措,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

  今年,上海市疫情防控压力较大,与此同时,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样面临严峻考验。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发现,此次11部门的“十一条”从数量相比少了5条,却多了两个关键字,即从“就业工作”变为“就业创业工作”一起抓。作为一项“一把手”工程,各类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力争在2022年6月底以前全部完成。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要求各高校视情适当延长毕业生在校生身份时间,保留其作为在校生的待遇,减轻其生活负担和压力。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表示,2022届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办本市户籍将分两批集中受理,第一批于疫情平稳后视情于6月开放并受理至8月底,第二批于2022年底开放1个月受理。

  年度招聘计划至少半数岗位定向招

  社会动员和企业责任,关键时期出手。“十一条”动员中央在沪企业、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扩大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规模。值得注意的一项指标是: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要在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不低于50%的就业岗位,面向本市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与此相应的税费政策优惠在于,对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形成的工资费用可在当年据实列支,并相应增加企业次年工资总额基数。对招聘本市高校毕业生规模大的企业,在申报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重点扶持用人单位工作中予以重点考虑。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对招聘本市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相关规定,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年7800元的税费减免优惠。

  规模及以上企业之外,上海市范围内的小微企业以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招用本市户籍、离校2年内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按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实际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

  吸引各类高校毕业生向新城等区域集聚

  在空间上,大学生就业导向也很明确,即发挥重点区域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聚集作用。“十一条”强调各部门、各高校用好自贸试验区、五个新城等人才集聚政策,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本市自贸试验区、五个新城等重点区域就业。在重点区域就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居转户缩短年限、居住证专项等政策。

  与此同时,就业“下沉”,扩大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规模。“十一条”扩大了“三支一扶”面向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录规模,今年推出“三支一扶”岗位370个左右。持续实施面向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选调生”计划,今年推出“选调生”岗位400个。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资助力度,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吸纳大学生就业招聘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开辟更多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此外,在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中,区级机关积极吸纳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以及政法机关的基层单位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录用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总量不低于2021年。还加大本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力度,扩大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规模;并加强高校征兵宣传,动员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用足现行学费补偿与减免、落户、升学等鼓励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计划送礼包

  就业创业不分家,靠创业带动就业。“十一条”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计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本市认定的见习基地进行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创业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可享受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新政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送出“大礼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的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对具有本市户籍、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满1年且按规定至少为1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8000元的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

  重点对象多加“关照”,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本市高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困难学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新政明确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多渠道解决引进高校毕业生的居住困难问题。包括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毕业季进校园活动,提供一批小户型、可负担、职住平衡、配套齐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定向保障在沪就业的无房毕业生,让毕业生安心就业、安居乐业。

  题图来源:上海中医药大学

  本文图片来源:上海教育官方网页、新华社

  来源:作者:徐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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