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通

栏目导航
大专本科落户栏目

上海最新居住证积分政策解读

栏目:大专本科落户 人气:0 发布日期:2023-03-27 来源:网络

落户咨询二维码  

上海最新居住证积分政策解读

(上海最新居住证积分政策解读)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要点解读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即可享受

  子女在沪享受沪籍学生同等待遇,并在沪参加中高考

  本人可在沪参加上海重大医疗保险

  享受上海廉租房租赁福利

  配偶、子女可在沪参加医疗保险

  积分达标是落户的优势条件,

  部分区居转户强制要求积分通知单

  02最新积分政策解读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

  将《居住证》持有人个人情况和实质贡献转化成相应分值。

  持证人的总积分=基础指标分值+指标分值-减分指标分值

  基础指标及分值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年龄积分对照表

  年龄积分

  18-4330

  4429

  4527

  4625

  4723

  4821

  4919

  5017

  5115

  5213

  5311

  549

  557

  56-605

  申请居住证积分年龄必须在18-60周岁之间;

  年龄每小1岁,积分增加2分,趁着年轻赶紧把积分办起来,别等年龄积分越来越低时,从别处凑积分。

  教育背景最高分值110分

  专科50分

  本科60分

  本科+学士学位90分

  硕士100分

  博士110分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最高分值140分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

  五级+15

  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100

  一级或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40

  四级+30

  三级+60

  持证人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应不低于

  上海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职称积分和学历积分只能二选一。

  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3分

  基础指标及分值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基数最高120分

  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

  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

  +25

  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

  +50

  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

  +100

  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

  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

  +120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10

  配偶为上海人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结婚每满一年+4,最高分值40分

  表彰奖励最高分值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30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60

  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110

  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4

  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在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内,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30

  创业人才+120

  积分具体条件请关注《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

  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120

  积分具体条件请关注《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

  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

  投资纳税或带动上海市就业最高分值120分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10

  减分指标及分值

  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

  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

  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

  每次-150

  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

  行政拘留记录

  每条-50

  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

  刑事犯罪记录

  每次扣减150分

  06

  一票否决指标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
推荐内容点击咨询
热门内容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