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wolf 2026-08-20 13:44:03 0
2016年是一个明确的分界点,上海居住证积分和落户审核中,对二胎问题的处理完全不同。市人社局在政策解读会上有过正面回应: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二胎,不会影响居住证积分和落户申请;但在此之前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仍然实行一票否决。
这个口径的关键在于“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政策制定者不会用新规去追溯旧行为,所以2016年前已发生的超生情况,基本没有回旋余地;而全面二胎放开后的生育行为,则不再作为审核门槛。

2016年前生的二孩,现在申请积分或落户,还要不要提供准生证?答案是需要的。审核时要求提供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材料,来证明当时生育行为的合规性。这属于前置材料的必要环节,缺失的话很难推进。
具体到操作层面,2016年前生育二胎被认定为“合法”的,大体有几种情况,对应的证明材料各不相同。
一、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符合再生育条件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复印件,需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二、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后有效。三、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即可。四、属其他情况再生育的,要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级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作为依据。
很多人以为有出生证明就够了,但审核看的是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政策依据,不是事后补办的证明。
准备材料时,务必确认公章是否齐全。原审批部门或派出所的盖章是材料有效性的关键,复印件没有盖章基本等同无效。
从审核实践来看,这一块的口径在全市是比较统一的。区分点始终落在时间上: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二胎的申请人,不再受一票否决约束;之前的,则需要对应到具体条款去证实合法性。
凡是涉及2016年前生育二胎的申请者,建议先把自身情况归入上面哪一类确认清楚,再按对应材料清单去准备。材料链条完整、时间节点清晰,审核环节会顺畅得多。
当前落户审核中,计划生育材料的核查仍是固定环节,不因政策放开而取消。这类材料准备中的细节问题,找专业机构梳理过再提交,会减少来回补件的周折,凡图咨询在这类历史计生材料处理上积累了不少实际案例,能帮申请人快速定位问题所在。
落户审核看的是材料与政策的对应关系,每份材料都有其要证明的特定事实。把这一点想清楚,准备方向就不会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