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wolf 2025-12-04 09:00:07 0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各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具体材料分为身份证明、申请表和提取原因证明三类。
一、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办理情况有所不同: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即可。
2、如有共同提取人,需额外提供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件、关系证明以及共同提取人的书面同意书。
3、委托他人办理的,分两种情况: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关系材料,同时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非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申请表
需填写完整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
三、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根据租赁房屋类型,首次申请和再次申请所需材料不同:
1、承租本市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的,首次申请需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知单或租金补贴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再次就同一租赁行为申请时,无需提供这些原因证明材料。
2、承租本市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首次申请需提供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配租审批件(若承租项目已获批复并备案则可免此项)、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已支付租金的税控发票。再次申请时,无需提供配租审批件和租赁合同。
3、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如商品住房、售后公房等)用于自住,且月租金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首次申请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及已支付租金的税控发票。再次申请时,无需提供租赁合同和备案证明。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其缴存具有强制性,职工在职期间需连续缴存,资金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包括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或支付房租。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等特定情形下,方可提取账户内余额。
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流程和材料看似繁琐,但核心是证明租赁行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不同住房类型所需的证明材料差异较大,特别是首次申请和再次申请的减免规则,容易让人混淆。凡图咨询专注于上海各类政策服务,可为你免费初步评估当前租赁情况是否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帮你梳理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确保申请过程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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