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wolf 2026-04-03 09:08:27 0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的评分指标包括学位学历、毕业学校、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以及用人单位要素等,2017年的标准分为72分。
毕业生要素分为基本要素和导向要素。基本要素涵盖最高学位学历、毕业学校类别、学习成绩等级、外语和计算机水平,导向要素则包括荣誉称号、竞赛获奖、科研创新及特定项目加分。用人单位要素分同样分为基本要素和导向要素,前者强调招聘规范与合同签订,后者涉及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自主创业等加分情形。

一、毕业生基本要素分
这部分主要依据学位学历层次、毕业学校类型、成绩排名、外语和计算机证书等级进行评分。博士研究生27分,硕士研究生24分,学士本科生21分。毕业学校分三类,对应不同分值。成绩按专业排名分为四级,外语和计算机水平根据证书或课程合格情况打分。
二、毕业生导向要素分
荣誉称号按国家级、省级和校级认定加分,竞赛获奖分全国性和地方赛区等级评分。科研创新需为发明专利且毕业生为首次发明人。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或应征入伍按政策执行。导向要素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三、用人单位基本要素分
用人单位需诚信招聘,与毕业生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排除劳动派遣方式,符合条件可加5分。这是用人单位要素的基础分,强调用工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四、用人单位导向要素分
录用上海市重点领域学科毕业生或承担重大项目的用人单位可加分,远郊地区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也在列。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且经营良好的毕业生,作为法定代表人并持股不低于10%可加5分。这些要素由主管部门推荐并确认。
毕业生学校及专业的加分以学校及专业代码为准。评分以毕业当年办法为依据,特定项目按相关政策执行。最终得分需达到72分标准分。